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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工商局、发改局、经信局、房管(住建)局、商务主管部门、电子政务办:
现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粤工商〔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碰到问题,请及时向各自上级部门反映。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房产管理局
汕头市商务局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汕头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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