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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汕头市洁宜实业有限公司备案生产地址已不存在,并且联系不上,该公司已不具备生产备案条件,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规定,我局决定取消汕头市洁宜实业有限公司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及产品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及产品备案的名单(2026年第1批).xlsx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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