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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活动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坚决守住我市保健食品安全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要求,市局制定了《2026年汕头市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2026年汕头市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总局和省局2026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推进我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保健食品安全,制定全市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
市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聚焦委托生产、间歇性生产、产能利用率低的重点企业,原料进厂、工艺关键控制点等重点环节,发酵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根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区(县)局和分局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内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 号,以下称总局18号文)中的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在检查中发现的行业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广东省特殊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原则上,对我市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由省局组织开展的联合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次数计入在内。
二、飞行检查
根据投诉举报、舆情报道、上级转办交办、监督抽检不合格及风险监测等线索,市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相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飞行检查内容按照总局18号文中的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的特殊食品是否取得特殊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采购原料是否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年度食品监管工作实际,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有效控制保健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促进产业提质升级,推动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结果处置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结果分析研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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