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汕头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裁决信息公开表
2026-03-04 17: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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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请求人 | 被请求人 | 主要争议事项 | 行政裁决的依据 | 行政裁决结果 |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粤汕知法裁字〔2026〕3号 | ZL202421282107.5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林炼群 | 汕头市澄海区搪*星玩具有限公司 | 1、责令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请求人第ZL202421282107.5号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产品等。2、对被请求人赔偿请求人的损失进行调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9号)第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 | 一、责令搪*星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专利号ZL202421282107.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 二、责令搪*星公司立即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专用模具。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