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执法监督一科:
为落实我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制定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附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
(二)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
二、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底。
三、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第一项的检查对象由各区(县)根据属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确定,检查内容第二项的检查对象由各区(县)从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从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
(三)随机抽查比例:各区(县)“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的抽查比例为10%,各区(县)“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的抽查比例为2%。
四、抽查事项
(一)专用标志使用是否符合《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3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54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规定。
(二)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局、各分局要按照营商环境评价和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认识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随机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组织做好本辖区的双随机检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
(二)各区(县)局、各分局要在市局抽查计划的基础上,围绕辖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区域知识产权突出风险,结合辖区特点,制定本辖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三)各区(县)局、各分局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方法创新,细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执行抽查计划。加强对商标使用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12345和12315举报电话作用,受理群众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投诉举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随机检查结束后,按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的,应当移交执法监督部门查处。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情况、年度抽查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请于12月1日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