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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01-20 16:3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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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总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大会等进行传达学习贯彻部署,召开市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全体市管干部和市局系统正科职干部参加市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持续学。据统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宣讲11场次,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40场次;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发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学习用书270本。在市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大楼播放宣传标语、宣传画,举办青年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育苗固基”读书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掀起市场监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将法律知识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提高科学决策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局党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共12场次,坚持重大决策与学法用法相结合,促使各项决策符合法律要求。

             市局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对涉及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亲自布置并委托局机关的负责同志和执法人员积极出庭应诉,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在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的考评过程中,积极主动请求上级部门的支持,由省市场监督局评分部分获得满分。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强化区域协作,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为深入贯彻广东省政府《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的战略部署,汕头、潮州和揭阳三市本着优化都市圈营商环境,促进共同发展原则,签订了《关于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统标准“跨市通办”框架协议》。统一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标准,构建“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出“跨市通办”服务,整合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迁入登记三个环节,简化办事流程。建立互认、互信机制,实现网上申请、邮寄材料、证照寄回的高效便捷服务。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三地在统一经营主体准入登记规范、实现“跨市通办”服务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与共识。

             二是深化跨地区迁移便利化规范化。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联合市税务局印发了《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深化经营主体跨地区迁移便利化规范化的工作意见》,就深化经营主体跨地区迁移便利化、规范化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双方加强信息共享,实现经营主体迁移信息的实时传递和互认。经营主体在办理迁移手续时,只需向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的同步迁移。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设立“一窗受理”专区,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迁移过程顺畅无阻。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经营主体的需求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方案,为经营主体提供全程指导和帮助。同时,税务部门将主动跟进经营主体迁移情况,确保迁移后税务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在华侨试验区试行集群登记。2023年11月28日中央网信办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批复汕头成为目前全国唯一一个获准开展跨境专用通道的试点区域。为解决异地企业大规模落地汕头华侨试验区问题,我市出台《汕头华侨试验区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在华侨试验区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工作,以一个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多个电商企业的住所进行登记,并由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

             截至2024年11月,汕头全市在册市场主体共554757个,比2023年底净增长4.48%,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6031个,市场主体总量、企业数继续领跑粤东西北各市。

             (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规定

             我局强化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的通知》《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各部门扎实推进“限制竞争条款多”专项整治,落实常态化开展增量文件审查和存量文件清理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印发了《2024年汕头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社会关注、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政策红利落地,减轻企业负担。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的通知》,印发了《关于开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聚焦网络领域、民生领域集中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对上级转办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认真组织核查,逐一跟踪落实,提升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效能。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住民生安全底线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提请市食药安委印发《关于建立汕头市食品安全“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建立责任督促落实制度,督促地方、部门和企业分别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形成合力,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截至11月,全市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585238批次,合格率99.46%,处置不合格产品2684.18公斤。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级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其中风险等级为A级的15404家,B级的215家,C级的90家,D级的1121家;目前已实施“明厨亮灶”餐饮服务提供者达18742家,明厨亮灶覆盖率92.9%。截至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366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830家次;持续推广“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填报工作,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消除特殊食品经营风险隐患,发挥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提升我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整体规范化水平。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铁拳”行动,重点打击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涉及校园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深化行刑衔接,深入开展“昆仑2024”“1+N”等专项行动,集中侦办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链条,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截至11月,全市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14宗,罚没金额1819.34万元。二是加大药品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对“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截至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9家次、经营企业1774家次;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3家次、经营企业1256家次、一级以上使用单位75家次;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344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2026家次。重点对省集中招采中标品种、中药注射剂、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公共卫生用药进行专项抽检,完成2024年度药品抽样670批次,进度为100%;完成省下达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共开展抽检78批次;完成化妆品抽检185批次,进度为100%。先后印发《汕头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工作安排》、《关于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截至11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两品一械”案件294宗,罚没683.54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宗。三是聚焦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燃气用具、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及销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对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21家、环境监(检)测机构12家、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3家,建筑材料检验机构8家,其它检验机构4家。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安全有序市场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汕头市2024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链,截至11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已制订随机抽查任务853次(其中跨部门抽查237次),检查并公示经营主体13915户。二是强化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加强跨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共归集公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行政许可信息约1.3万条,全市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894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户次,信用修复644户。

             (五)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助力汕头高质量发展。

             2024年1月我市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这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进入新的台阶。

             在知识产权建设中,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专利授权周期压缩90%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率达85%以上,成功发布汕头市生物医药与健康、化工塑料、电子化学品等3份产业专利导航研究报告。一是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和考核评估。提请市政府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方案,编制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任务清单,发布《汕头市2023年知识产权白皮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等,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和工作体系。二是大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聚焦我市战略性产业集群及“三新两特一大”领域,实施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产业专利导航,持续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地理标志培育。三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汕头受理窗口揭牌运行,实现专利、商标“一窗通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设立第四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助力推进和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能力。

             三、落实行政执法等制度

             (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制定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2024年11月,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共1284项,包括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176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检查2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24项。

             (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公示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注重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制度。执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行政裁量权标准,贯彻落实《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并印发《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

             (四)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严格按照《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市市场监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8件。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与局公职律师一起对相关执法工作给予指导,并加强对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制定了《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普法责任清单》及《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学法普法任务。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市各级人民法院、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市信访局等部门,发挥了化解矛盾“分流阀”作用,保护了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事项。

             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1宗和行政复议案件30宗,均取得较好的化解纠纷效果,做到案结事了,也在相应的法律途径中让行政相对人更深入地了解政策法律法规和执法举措。

             (二)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事项。截至11月,全市共立案受理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66宗(其中涉外案件6宗)、理结44宗(其中作出裁决13宗、达成调解13宗)。

             (三)消费者申诉事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56222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7.98万元。

             (四)信访事项。办理信访事项21宗,办结17宗。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如对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新部署,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有待完善。主要原因是,一是基层监管人员中,由于机构整合,监管领域扩大,部分人员对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实践经验不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及时发现风险安全隐患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现有的信息化监管手段由于多头重复建设监管系统,导致监管信息化无法得到统一整合,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监管需求。

             (二)市场监管领域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和价格违法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经营者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监管能力还达不到“大市场”“大监管”要求。在药械、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一些专业性较强领域,基层监管部门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明显,信息化等智慧监管能力还有待提升。法治宣传力度仍需要进一步强化,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便利化、规范化的政策措施,但部分企业和公众对这些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够,政策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发挥。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和任务,补短板,锻长板,久久为功,科学统筹积极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

             (一)持续维护稳定的民生民安环境。一是全力维护食品安全。二是切实保障“两品一械”安全。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四是扎实筑牢产品质量安全。

             (二) 持续打造和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涉企服务,激发营商强市活力。二是强化创新支撑,深挖知产强市潜力。三是提升质量强市能力,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实施品牌战略。四是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锻造公平竞争环境。

             (三)持续打造现代化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能级。一是党建赋能,提升执法队伍的凝聚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专业知识技术赋能,完善更加多元、科学的培训体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着力优化队伍能力梯度,避免队伍断档、断层,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支撑力。三是体系赋能,提升执法队伍的执行力。

             (四)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营造知法守法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宣传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并积极给予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和回应公众咨询问题,为公众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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