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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及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评估有关文件规定,经清理评估,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狮头鹅》《蝴蝶兰“满天红”盆花质量》等8项地方标准(详见附件),废止的地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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