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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汕头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裁决信息公开表
  • 2024-03-26 16:1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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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行政裁决书文号

    案件名称

    请求人

    被请求人

    主要争议事项

    行政裁决依据

    行政裁决结果

    作出行政裁决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粤汕知法裁字〔202332


    ZL201930529397.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魔顽玩具厂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其ZL201930529397.7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责令被请求人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

    要求被请求人作出不再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保证;

    对被请求人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请求人因维权而支出的费用,以及由被请求人承担本案的处理费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认定被请求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外观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产品的行为,侵犯了ZL201930529397.7外观设计专利权。

    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ZL201930529397.7 专利权的“遥控对战拳击对打PK气球人”玩具产品行为。

    当事人如不服本局作出的行政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不履行行政裁决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26日。

    2

    粤汕知法裁字〔202333


    ZL201930529397.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起臣玩具厂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其ZL201930529397.7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

    1、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2、责令被请求人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

    3、要求被请求人作出不再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保证;

    4、对被请求人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请求人因维权而支出的费用,以及由被请求人承担本案的处理费进行调解。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和《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请求人有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侵犯其涉案专利权的主张不成立,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处理事项。

    当事人如不服本局作出的行政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4日。

    3

    粤汕知法裁字〔202334


    ZL201930529397.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东莞银辉玩具有限公司


    汕头市锦秀玩具有限公司

    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其ZL201930529397.7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

    1、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2、责令被请求人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

    3、要求被请求人作出不再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保证;

    4、对被请求人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请求人因维权而支出的费用,以及由被请求人承担本案的处理费进行调解。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和《汕头市行政裁决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请求人有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侵犯其涉案专利权的主张不成立,驳回请求人的全部请求处理事项。

     当事人如不服本局作出的行政裁决,可以在收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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