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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更新和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2023-11-06 18:3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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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单位(个人):

    优化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广泛吸纳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参与汕头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汕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汕头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推动汕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对原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进行清理更新,同时扩充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自觉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违法和违反管理办法等不良记录;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知识产权类专家

    1)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或相关实务工作,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等资格之一,且执业5年以上;

    2)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或行政执法办案经验;

    3)从事知识产权相关理论研究工作5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的有关实体性、程序性法律规定,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和发展态势,了解知识产权前沿理论研究成果;

    4)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担任五级(含)以上级别审查员;

    5)从事专利导航、预警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知识产权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技术类专家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机械、电学、通信、生物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5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技术类专家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受专业职称条件限制。

    3.经济管理类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或产业经济学等相关工作,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和产业政策,能对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产业经济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2)熟悉财务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或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职业资格之且从业5年以上

    二、专家库清理更新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专家库现有内容信息进行清理、更新。

    (一)原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的各位专家由于年龄等情况不再符合入库基本条件的,由专家库平台自动识别并予以出库

    (二)请符合入库条件的原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的各位专家,登陆“专家库平台”(https://www.stippc.com/zjk/),注册个人账号,线上填写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1份,由专家所在单位审查、核实后,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专家或专家所在单位将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报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审核。逾期未提交审核材料的专家,视为提出自愿出库申请,由专家库平台自动识别并予以出库

    三、专家征集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满足入库条件的专家,专家入库采取自愿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自愿申请

    满足入库条件的专家登陆“专家库平台”(https://www.stippc.com/zjk/),注册个人账号,线上填写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纸质材料1份,并提交专家所在单位审查推荐。

    (二)单位推荐

    专家所在单位单位审查、核实专家提交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确认专家信息真实无误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报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专家或专家所在单位将出具推荐意见和盖章后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保护中心

    (三)审核入库

    1.资料审核:我局会同保护中心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提交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建议,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2.网上公示: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入库专家名单在我局和保护中心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实名向保护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我局会同保护中心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异议处理决定

    3.公告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在我局和保护中心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并由我局颁发聘书。

    四、专家信息更新及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信息更新及征集时间截止20231130,截止时间后送达保护中心的专家入库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同志、方同志,0754-88986533

    材料提交地址: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运用部(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12号汕头科技馆12楼)。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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