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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汕头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汕食药安办〔2023〕8号)及《2023年汕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市监办字〔2023〕6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辖区内的食品企业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23年6月25日至8月14日共完成食品抽检966批次,952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55%(详见附件1-2)。本次抽检不合格主要是食品的大肠菌群、铬(以Cr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三氯杀螨醇、霉菌、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铅、乐果、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七期)合格明细表
2.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七期)不合格明细表
附件1 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七期)合格明细表.xlsx
附件2 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七期)不合格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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