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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汕头市落实省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汕食药安办〔2023〕8号)及《2023年汕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市监办字〔2023〕6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辖区内的食品企业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共完成食品抽检1770批次,1738批次合格(其中25批次为第四期正在检验中的粽子,检验结果全部合格。),3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19%(详见附件1-2)。本次抽检不合格主要是食品的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菌落总数、铬(以Cr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胭脂红、镉(以Cd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毒死蜱、酵母、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五期)合格明细表
2.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五期)不合格明细表
附件1 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五期)合格明细表.xlsx
附件2 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五期)不合格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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