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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教育领域收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5-19 15:0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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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教育领域收费“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我市教育领域收费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各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教育领域价格秩序,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3138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教育领域收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19




    2023年教育领域收费“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我市教育领域收费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各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教育领域价格秩序,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313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8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市局负责对我市各市属中小的抽查;各区(县)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区县属中小的抽查。抽取比例不低于5%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依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教育收费政策的要求进行,重点检查内容: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服务性收费、代收代支强制性收费。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名单:各区(县)要认真梳理辖区内各区县属中小学名单,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按平台工作流程,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将检查对象名单及时报送市局价监竞争科。

    (二)检查人员:各区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价监竞争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执法人员到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书写现场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法需立案查处的,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四)结果公示:执法人员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市局将视情况对各区(县)的现场检查进行督导。各区(县)可结合属地实际,按本地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抽查纪律,切实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对被抽取单位实施检查时,应遵守行政执法检查相关规定,不得妨碍其正常的教学活动,提高监管服务意识。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情况。通过抽查工作,深入了解我中小学收费政策的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监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情况,规范和维护教育领域的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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