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
公平竞争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的通知》(粤市监反垄断〔2022〕3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叶杭、余丹,联系电话:88521303。
2022年7月29日
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
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的通知》(粤市监反垄断〔2022〕3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帮扶市场主体,扎实稳住经济等措施,助力畅通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项目竞争渠道,恢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抽查范围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汕头市政府网站政府采购网页等渠道,重点抽查本级住建、工信、科技、水务、卫健、环保、交通、教育、气象、银行等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和文件。考虑到时效性和工作量,抽查以今年以来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和文件为主。按照类型和地域分工,政府采购类型由市局进行抽查,招投标公告和文件由项目所在地区(县)局、分局进行抽查。
三、抽查内容
结合国务院及省政府、市政府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核查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一)使用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非必要准入条件直接排除和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竞争的。
(二)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的。
(三)违法限定投标人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条件的。
(四)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的。
(五)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滥用行政权力单方面废止,不按约定履行的。
(六)其他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
四、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以书面抽查(门户网站抽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各地抽查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疑难的情形,属于本级项目单位的,可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确定,同时报送市局;属于市级项目单位的,报送市局研究确认。市局将视情对各地抽查工作进行复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门人员抓好落实,防止工作走过场。考虑到抽查工作涉及行业多,业务性强,市局将组织专门的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送情况。各地要将抽查情况报告、核查资料文件清单(包括文件文本)等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送市局(价监竞争科联系人粤政易)。各地报送的核查情况将纳入有关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