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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根据《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2〕12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就重点部门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交叉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聚焦教育、卫健、商务、交通运输、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重点检查各部门2021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
二、工作安排
交叉检查具体安排:金平区局检查龙湖区各相关部门;龙湖区局检查澄海区各相关部门;澄海区局检查濠江区各相关部门;濠江区局检查潮阳区各相关部门;潮阳区局检查潮南区各相关部门;潮南区局检查南澳县各相关部门;南澳县局检查金平区各相关部门。
三、工作方式
通过对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开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检查,核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交叉检查工作,核查发现有涉嫌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应及时报送市局。交叉检查工作总结(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等)于2022年10月29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市局价监竞争科(联系人:叶杭)。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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