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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 2022-10-18 15:25
  • 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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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推动质量提升工作,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步伐,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22〕91号),汕头市市场监管局、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汕头市交通运输局、汕头市水务局决定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加强对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底,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检查对象

    检查负责单位

    抽查比例

    1

    机动车

    检验机构

    区(县)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

    100%

    2

    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

    区(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市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分局

    100%

    3

    食品检验和化妆品检验机构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30%

    4

    水利水质

    监测机构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100%

      二、重点任务

      (一)检验检测机构自查。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自律意识,推动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通知辖区内获得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粤市监〔2022〕91号文要求的时间,如实填写《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并完成自查、自改。行政检查人员将在监督检查中对机构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二)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本次联合检查的各单位要围绕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共同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及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监管,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1.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各区(县)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监管优势,加强信息互通和监管协作,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粤市监〔2022〕91号文所部署的工作任务及部门分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根据自身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理,依法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各区(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联合对辖区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检)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检)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承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等委托性检验检测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粤市监〔2022〕91号文的职责分工依法处理。

      3.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对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其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对食品检验和化妆品检验、水利水质监测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联合开展监管,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机构负担。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查应填写《2022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

      (三)抓好发现问题的后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按照有关分工要求依法处理,切实形成闭环管理。对不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需要整改的,由各区(县)市场监督局责令检验检测机构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行政执法的制度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检查人员、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在结合前期已经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共同完成本次抽查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上级部门部署的抽查任务。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监管实践,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形成宣传声势,提高监督抽查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报送,请于2022年10月18日前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本区域相关领域的年度联合监督抽查计划,并于10月26日前上报检查结果情况和《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信息统计表》,上报的检查结果应包括事后环节信息公示情况。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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