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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强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对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汕市监罚告﹝2022﹞47号)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本局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名称及案由:
汕头市强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未经备案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小号)、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行业标准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
地点: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楼会议室
欢迎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会,参加时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佩戴口罩并按要求落实其他防疫措施。具体事宜请与本局政策法规科联系。
联系电话:0754-88563234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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