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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六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 2022-07-06 16:30
  • 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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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22年汕头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汕食安办〔2022〕6号)及《2022年汕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市监办字〔2022〕37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辖区内的食品企业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22年4月22日至6月13日共完成食品抽检2586批次,合格2550批次(详见附件1、3、5),不合格36批次(详见附件2、4、6),合格率为98.61%。本次抽检不合格主要是食品的钠、菌落总数、酒精度、大肠菌群、霉菌、咖啡因,食用农产品的呋喃唑酮代谢物、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三唑磷、倍硫磷、毒死蜱,及食用餐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上期未公示的120批次各类粽子样品全部检验合格,情况详见附件7。

      附件1  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合格明细表.xlsx

      附件2  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不合格明细表.xlsx

      附件3  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2022〕91号.xlsx

      附件4  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不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2022〕91号.xlsx

      附件5  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2022〕94号.xlsx

      附件6  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不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2022〕94号.xlsx

      附件7  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五期粽子)合格明细表.xlsx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分析

      1、钠

      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规定,钠含量不得高于标签明示值的120%。钠元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2、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其失去食用价值。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酒精度

      酒精度(Alcohol% by volume)。酒精度是指在20℃条件下,每100毫升酒液中含有多少毫升的乙醇。产品明示质量标准及质量要求规定,酒精度含量应符合其标签明示值±1.0度。酒精度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不严、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损失、低度酒冒充高度酒等。

      4、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单位清洗消毒不彻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大肠菌群的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 2714-2015)中规定大肠菌群的标准指标为n=5,c=2,m=10,M=10³ ,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5、霉菌

      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霉菌数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其食品卫生学意义是作为判定食品被霉菌污染程度的标志。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6、咖啡因

      咖啡因是一种黄嘌呤生物碱化合物,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能够暂时的驱走睡意并恢复精力。少量咖啡因有祛除疲劳、兴奋神经的作用,临床上用于治疗神经衰弱和昏迷复苏,造成茶饮料中咖啡因指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原材料中咖啡因的含量不足,原材料检测把关不严格,生产工艺参数与配料计量控制不严密以及成品质量检验把关不够或缺乏必要检测手段等。但是大剂量或长期使用也可能会对人体造成损害。过量饮用可能会引起类似焦虑的症状,如高血压、心悸、震颤、睡眠紊乱等。

      7、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因与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等疾病。长期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8、氧乐果

      氧乐果(omethoate),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氧乐果在鳞茎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氧乐果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9、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常见的杀虫剂,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于神经毒农药,具备触杀和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辣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水果、蔬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超标主要是在喷洒使用农药时配比含量过高、喷洒后雨水淋洗时间短、降解周期未到,及采摘周期短造成农药的残留量过高。氯氟氰菊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10、三唑磷

      三唑磷属于中等毒性非内吸有机磷广谱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棉花、粮食、果树等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1、倍硫磷

      倍硫磷是中毒有机磷杀虫剂。大白鼠急性经口LD 50 为190~315mg/kg,进入人体后主要抑制血液和组织中的胆碱酯酶活性,引起出汗、震颤、精神紊乱等一系列神经毒的表现。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标准中规定在豆类蔬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蔬菜农产品中造成倍硫磷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在种植过程中违规添加或过量使用所致。

      12、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1mg/kg。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1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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