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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22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从各区(县)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2021年流通环节被检出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问题样品的食品销售者开展飞行检查。
检查组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制度落实、供应商审核把关、原料和食品购进、环境卫生、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人员管理、全面排查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违法违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情况。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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