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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汕市监〔2021〕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5月6日至5月1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一)各区县有关单位申报资助项目,请向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分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分局提出初审意见,汇总后向市市场监督局推荐。
(二)市有关单位申报资助项目,请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汇总后向市市场监督局推荐。
(三)中央在汕单位、省属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申请资助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局。
纸质材料接收地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88547158。
附件:附件1.2021年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1-1.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1-2.汕头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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