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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广告发布登记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监管,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和《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汕市监办字〔2020〕82号),我局将在近期对各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二)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四、检查形式
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制定检查任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采用实地检查的形式:(一)座谈:听取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介绍;(二)材料核查: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五、其他要求
请各广告发布登记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联系科室:广告监管科,电话:8856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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