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六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 2020-07-23 12:23
  • 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粤市监协调〔2020〕42号)和《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汕头市实施方案》(汕市监办字[2020]84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汕市监办字[2020]86号)的通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餐饮服务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从2020年5月6日到2020年6月30日共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餐具的抽检1810批次,合格1736批次,不合格74批次,合格率为 95.91%。本次抽检不合格项主要是食品“棉花糖”和“餐具”的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食品“鱼丸”的苯甲酸及其钠盐、“八仙果”的安赛蜜、“食用植物调和油”的乙基麦芽酚、“原味姜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酸梅粉”的甜蜜素、“大红袍”茶叶的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油条”、“油饼”中的铝残留量、“煎炸过程用油”的极性组分;食用农产品“豇豆”的灭蝇胺、“葱”的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堤鱼”的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AOZ(呋喃唑酮代谢物)、“生鸡肉”的氯霉素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抽检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餐具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餐具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1 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86号.xlsx

    附件2 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不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86号.xlsx

    附件3  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84号.xlsx

    附件4 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六期)不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84号.xlsx

      综合分析

      1.甜味剂

      目前世界上使用的甜味剂很多,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甜味剂和人工合成甜味剂,在食品加工行业中,主要使用的是人工合成甜味剂,常见的人工合成甜味剂有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等。

      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了达到产品更加可口美味、更能为消费者所接受的目的,特别是儿童群体,所以在产品中添加了一定量的甜味剂。另外有些不法企业通过超量使用甜味剂的方式来代替白糖,以达到增加口感,降低成本的目的。另外也不排除个别企业由于对生产技术和产品标准未能很好的掌握,从而在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了甜味剂,最终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不合格。

      2.防腐剂

      食品防腐剂是抑制物质腐败的添加剂,它能在不同情况下抑制最易发生的腐败作用,特别是在一般灭菌作用不充分时仍具有持续性的效果。因此,为了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食品的保质期。绝大多数饮料和包装食品想要长期保存,往往都要添加食品防腐剂。在我国,目前食品生产中使用的防腐剂绝大多数都是人工合成的,使用不当会有一定的副作用,有些防腐剂甚至含有微量毒素,长期过量摄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目前在我国食品行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主要是苯甲酸、山梨酸和脱氢乙酸等。

      3.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及致病菌这几个指标,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已被国内外广泛应用于食品卫生工作中,这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食品微生物超标可能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产生毒素,人体食用后可能会引起呕吐、腹泻和胃肠炎等消化道疾病危害。

      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有几点:一是生产所用的原材料或是分装的半成品储存条件不好且储存时间过长,造成原材料腐变;二是生产厂家不重视生产环境、设备及生产人员卫生等外在条件的控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了污染;三是生产厂家没有进行危害关键点的分析控制等质量活动;四是产品包装密封性能差,造成产品受到污染。

      4.铝

      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食用铝超标的食品,铝会在人体内不断地累积,引起神经系统的病变,干扰人的思维、意识和记忆功能,严重者可能痴呆。摄入过量的铝,还可能导致沉积在骨质中的钙流失,抑制骨生成,发生骨软化症。

      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主要在生产过程中,为保持产品良好的口感,生产厂家常常加入一些膨松剂,而膨松剂中一般含有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成分。目前,无铝膨松剂虽然早已研究成功,但是无铝膨松剂的成本要比含铝膨松剂高出数倍,因此仍未能被生产厂家普遍采用。

      5..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

      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是一种中等毒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主要用于棉花、果树、蔬菜等作物,防治鞘翅目、双翅目、单翅目、半翅目、鳞翅目和直翅目害虫。其作用方式是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氰戊菊酯对人的眼睛有中度刺激作用,但没有致突变、致畸和致癌的“三致”作用。长期饮用农药超标的茶叶,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潜在性风险。茶叶中被检出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可能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农药的迁移性污染或种植环境中的施用残留。也有可能是种植者有意使用该种杀虫剂所致。

      6. 灭蝇胺

      灭蝇胺又名环丙氨嗪,为一种新型高效、低毒、含氮杂环类杀虫剂,是目前双翅目昆虫病虫害防治效果较好的生态农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豇豆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7. 铅

      铅是一种稳定的不可降解的污染物,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重金属,在人体的生物半衰期为4年,骨骼中可达10年,长期接触铅及其化合物会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葱中重金属铅超标主要是因环境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而造成根茎薯芋类蔬菜中铅富集所致,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神经系统、智力发育等。

      8. 极性组分

      食用植物油经高温加热和反复使用后可发生-系列化学反应。在营养价值下降的同时还会产生某些毒性物质,如丙烯酰胺、多环芳烃、醛基和羰基物质等,这些物质的增加,可使油的物理极性增加,由此又将这些物质称为极性物质。油的不饱和程度越高、油温越高、反复煎炸的次数越多、极性物质产生和增加的也就越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规定,植物油的极性组分应≤27 %。植物油中极性组分超标不仅影响油脂本身的品质和风味,有的还对人体健康有害,如使动物生长停滞、肝脏肿大、肝功能发生障碍等。

      9. 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农产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10.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后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当中的"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及致癌、致畸等健康危害。2010 年《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又将其纳入黑名单。

      11. 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具有抗菌、防腐性能,能有效延长食品储存期。人若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产生影响,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能够损伤肝、肾,还会引起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癌变等疾病,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乙基麦芽酚不合格的原因应该是不仅乙基麦芽酚具有抗菌、防腐性能,而且高浓度的乙基麦芽酚受热会呈现焦甜香气,使其具有增香的特性,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风味,延长产品保质期,违规添加所致。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