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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 2020-06-30 10:3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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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职责

      深入学习宣传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普法办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制定全局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督导、落实;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改革任务,组织、指导、推动全局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一线执法人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专职人员、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公职律师和内部培训讲师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全局“依法行政和廉洁教育学习平台”的建设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全局各单位普法经验做法,培育典型,打造品牌。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职责

    重点宣传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宣传时间

    工作方式

    1.适时制定并实施本系统普法规划和本局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2.向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3.结合本系统执法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包括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直销监督管理与打击传销、广告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包括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包括专利、商标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等与价格监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食品安全法》等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药品管理法》等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卫生监督、保健食品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7.《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行政执法方面通用的法律法规。

    领导干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

    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2.“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3.“5.20”世界计量日;

    4.“10.14”世界标准日;

    5.“12.4”国家宪法日;

    6.每年6月“食品安全宣传周”;

    7.每月9月“质量”月。

    1.媒体宣传。宣传期间设立媒体专栏进行宣贯;

    2.公众场所(主要商业场)宣传咨询。印发宣传资料、光盘、手册单册;

    3.针对特定群体宣传。通过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学校等方式宣贯;

    4.利用公众建筑、电梯间、电子显示屏等阵地悬挂、张贴、播放宣传相关法规。

    5.利用官方网站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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