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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听证送达公告
  • 2020-02-05 11:1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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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华厦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等139户企业:

      经查:北京华厦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等139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公示企业年报、未依法正常纳税,且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我局通过实地核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上述企业已不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经营,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要求听证的,可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联系电话:0754-88693803),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附件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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