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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发布第四版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 2026-08-25 11:05
  • 来源: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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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遵循“只增不减、应纳尽纳”的原则,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并在全省首创将人民银行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的相关检查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此次发布《汕头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监管效能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一是有效减少对企业多头重复检查。与第三版相比,第四版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在第三版的基础上共新增联合抽查事项6项。通过整合各部门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将原本分散的多个检查事项合并为一次联合检查,大幅降低检查频次,让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抓生产、谋发展,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二是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避免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执法。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抽查工作有机结合,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对高风险企业提高抽查频次,实现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使有限监管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三是推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创新。通过动态调整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打破部门壁垒,促进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建立跨部门监管数据互通机制,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执法标准统一,形成监管合力,既避免监管真空,又杜绝重复监管,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四是强化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将人民银行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相关检查纳入联合抽查事项,在全省属于首创之举,有利于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的风险防控,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通过对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核查,从源头上防范虚假注册、空壳公司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五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规范化、透明化的联合抽查,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接受检查时享有同等对待,防止选择性执法和人情执法。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公信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下一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对清单落实情况的跟踪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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