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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已明确:2026年7月1日起,食用植物油、食醋、白酒、糖浆等14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必须取得准运证!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
重点液态食品目录
备注:食品品种名称依据有关标准确定
过渡期已进入倒计时,请立即行动,别让证件成为您的“拦路虎”!
现在不办,7月后您的罐车可能寸步难行——
- ❌ 发货方不敢委托
- ❌ 收货方拒绝签收
- ❌ 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2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为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系列制度文件。其中,《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6年2月3日正式实施。新规旨在通过许可、追溯、标准等多项措施,系统性提升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环节的安全治理能力。
“五个一”制度体系构建严密监管网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发布会上介绍,系列制度文件围绕五个核心方面构建监管体系,即“五个一”:
一是“一个目录定品种”。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并规定必须使用专用罐车运输。
二是“一个办法管许可”。《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许可条件、程序和各方责任,构建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三是“一张联单管追溯”。《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发货、承运、收货三方如实记录并共享运输全过程关键信息,确保全程可追溯。
四是“一套标准保底线”。《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和《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为运输容器、标识和卫生要求划定了安全底线。
五是“一个机制强监管”。构建“抓两头、管中间”的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发货方和收货方把好委托查验关,监督承运方加强过程控制。
准运证申领与主体责任压实
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解答了准运证相关事宜。规定要求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需依法取得准运证,但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容器运输自产食品的除外。许可条件对运输容器材质、专用标识(字高不小于200毫米)、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压实了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三方主体责任,并要求实施运输联单管理以实现全程追溯。
联单管理确保全程可追溯
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阐述了“一张联单管追溯”的具体内涵。联单统一了发货、运输、收货三方记录的关键信息,包括食品品种数量、准运证编号、容器证明、铅封状况等。记录主体为发货人员、罐车驾驶员和收货人员,三方需核对确认并存档备查,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部分素材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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