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实施商事登记制度后取消企业年审制度,改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自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报、公示年度报告,即企业年报制度。推进企业年报工作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列入“一把手工程”,每年均作为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对企业年报率落后的省(市)视情况约谈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我市2022年度企业年报工作。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97.71%,列全省第三。我市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通报表扬。
一、早动员早部署,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及时依法年报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市场活跃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年初,市市场监管局明确工作目标,突出谋划先导,制定印发《2022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同时强化“一把手”亲抓,召开推进企业年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狠抓部署落实。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挂钩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通报,稳扎稳打推进企业年报工作,有效避免“前冷后热”的被动局面。
二、积极创新举措,加强年报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年报公示工作部署,针对市场主体数量加速增长现象,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栏目推出公益普法宣传,半年内(1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播放,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全市50多万市场主体增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依法自主年报。我市企业年报普法宣传片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杰出表现类、人气传播类优秀作品,是我省唯一入选的优秀作品。
三、推进“多报合一”,凝聚部门工作合力。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与商务、社保、医保、统计、政数、海关、外汇等涉及企业年报工作相关单位部门和区县政府的沟通协调,函商公开本单位企业年报统一服务电话,方便有需要的企业在填写公示年报过程中咨询求助,协调镇街党政以及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企业年报工作,确保各级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年报工作落地落实。
四、精准督促引导,落实失信惩戒措施。通过在办事窗口发放企业年报温馨提示和工作指引,并定期向未年报、能取得手机信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络员发送手机提醒短信息48373条,督促引导企业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粤商通APP、粤省事小程序等多个渠道填报公示企业年报。与此同时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对连续两年未年报、未纳税、地址失联企业依法清理吊销,对逾期未年报企业依法列入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