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全面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长效机制,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师生共同用餐”、家长委员会(学生膳食委员会)代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校外供餐单位准入及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等制度、推进“食安副校长”、鼓励倡导为学生供餐(通过食堂供餐或者由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不分设教职工食堂和学生食堂等,持续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督促指导学校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切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营养健康,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管、教育、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和频次,按照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方案要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明确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形成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管理组织体系,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提高风险防控精准度;充分利用暑期假期空档,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整改,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应用工作。推动各级各单位充分发挥智慧化监管在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新模式的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加强监管端、企业端、家长端的应用使用,用智慧监管守护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