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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要求,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4月至10月期间开展2023年度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专项监督抽查工作。
抽查范围:全市范围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随机抽查商品30批次。
承检机构: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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