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产业链供应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神经末梢”,是群众生活最直接的服务者。《条例》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挥政府职能,聚焦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境,作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促进个体工商健康发展。
《条例》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的相关扶持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二是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充分发挥各类资金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在创业创新、贷款融资、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四是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个体工商户贷款规模和覆盖面,提高贷款精准性和便利度。五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招聘用工服务。六是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七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及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等相关政策措施,应当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经营需要和实际困难,实施引导帮扶。八是对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条例》还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有利于推动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打造“百年老店”,助推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