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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建设中国(汕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2020-02-20 10:0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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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建设中国(汕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面向化工产业和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汕头成为继佛山、深圳后省内第三个获批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城市。

      自保护中心启动申报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保护中心工作建设。市委主要领导多次过问保护中心建设情况,落实保护中心有关机构问题;市政府成立由多个部门组成的保护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部署落实设立保护中心工作,将设立保护中心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督办;市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国家局、省局汇报保护中心筹备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筹建小组,制定保护中心筹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实施步骤及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保护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保护中心获批建设,将进一步发挥汕头在粤东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辐射作用,在化工产业和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协同保护机制,极大缩短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和维权周期。相关发明专利授权周期由平均22个月缩短为3至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由7至8个月缩短为1至2个月,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缩短为5至7个工作日。同时,保护中心将匹配我市产业发展及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对产业创新的激励作用,助推我市重点产业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启动保护中心建设工作,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保证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和设备及时到位,确保保护中心尽快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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