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事项名称
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高压锅)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
二、办理事项内容
取得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高压锅)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内,每届满1年(以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起算)的前1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
四、办理条件
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高压锅)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且在证书有效期内。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一份;
2.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自查情况记录部分);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5.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获证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6、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
六、办理程序
(一)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材料。
(二)审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获证企业提交的材料后,当场进行审查。获证企业提交材料齐全,且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的,在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上予以登记年度自查信息。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收费依据和项目
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和时间
1、办理地点: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6楼食品生产监管科)
2、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咨询和投诉电话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0754-88463391
2、投诉电话:0754-88564047
十一、申请表格(含范本)下载网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shantou.gov.cn/scjgj/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示范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