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的决策部署,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促进企业以质量信誉获得金融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结合汕头实际,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联合发起有关银行机构开展“粤质贷—汕头质量贷”金融服务(简称“汕头质量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申请基本条件
(一)企业
1.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相关资质荣誉。
3.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
(二)个人
1.由营业执照住所地在汕头的企业任命为企业首席质量官的人员。
2.需参加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或汕头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的首席质量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获得《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有效期内)。
二、纳入“汕头质量贷”服务的企业资质荣誉及分档情况
第一档(最高授信额度10000万):中国质量奖企业、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省政府质量奖企业、制修订国际标准企业(自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专利奖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共8类。
第二档(最高授信额度5000万):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市政府质量奖企业、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企业(自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内)、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专利奖企业、粤创赛金奖企业等共7类。
第三档(最高授信额度2000万):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企业、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企业(自标准发布之日起两年内)、企业标准领跑者企业、粤创赛银奖企业等共3类。
第四档(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产品通过“湾区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等共3类。
三、首席质量官专属金融服务
针对首席质量官此类专属客户群体,各银行机构为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灵活制定专属信贷方案,匹配合适的信贷产品,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上给予优惠,在效率上给予绿色通道,在贷款规模上给予倾斜。
四、办理流程
(一)企业查阅自身资质荣誉。企业自行查阅获得的、可纳入“汕头质量贷”服务的资质荣誉情况,相关内容可咨询市或者辖区市场监管局。
(二)向银行提交授信申请。企业或个人确认属于“汕头质量贷”服务对象后,可联系市级分行或支行,并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
(三)银行审批放款。银行将根据企业的资质荣誉情况和个人的首席质量官任职情况,经评估后纳入“汕头质量贷”服务范围,对应给予不同额度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并提供优先受理、优化审批、优先放款等专属服务。
五、咨询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欧同志,88545860。
(二)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王同志,88263743。
(三)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刘同志,88945068。
(四)中国农业银行汕头分行:林同志,88157074。
(五)中国银行汕头分行:郑同志,88369412。
(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汕头市分行:曾同志,88522073。
(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刘同志,88696566。
(八)中信银行汕头分行:蔡同志,89997818。
(九)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陈同志,82770671。
(十)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何同志,85734275。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汕头分行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汕头市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汕头分行
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