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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为抓好该标准的贯彻实施,让基层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标准要求,3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局相关科室、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市质计所、市编码所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了由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标准宣贯解读活动。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史楠副处长就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过程中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高芳对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监管执法,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尽快开展对标达标自评、合理选用包材、规范包装设计。同时,倡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过度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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