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号),汕头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这标志着汕头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进入新的台阶。
近年来,汕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优化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3年汕头市成功举办了首届粤东西北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4家,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2023年1-11月全市专利授权20488件,位居全省第8位,有效专利4394件,位居全省第9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7.93件,新增商标注册20242件,有效注册商标量349166件位居全省第5位,新增集体商标14件,集体商标拥有量71件,位居全省第2位,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拥有量3件,地理标志产品8件。各项工作指标均局粤东西北第一位。
下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以获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汕头市委十二届七次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和“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促进高质量、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产出,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机制,打造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为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奠定坚实基础,为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