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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往届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开展回访评估工作。经征询有关部门意见,以下获奖组织已不符合《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条件,拟按《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撤销其获奖奖项,收回证书、奖牌。
因无法与相关组织联系,现予以公告。相关组织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2月7日前向汕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同志、陈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545860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51号市场监管局1404室
邮政编码:515000
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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