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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
  • 2021-03-30 15:5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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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0年广东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和汕头市药品抽检工作计划,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现将2020年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0年,全市共抽查检验药品850批次,其中国家基本药物品种194个451批次,省增基本药物品种68个134批次。全市抽检品种涵盖化药(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中药[中成药、中药材(饮片)]等类别的药品,在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分别抽取样品107、613和130批次。

    经广东省汕头市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847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3批次,总合格率为99.6%,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均来自药品零售环节。

      二、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被抽样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网站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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