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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健驰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未经备案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未按规定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经我局调查,拟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对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汕市监罚告﹝2023﹞164号)的拟处罚内容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地点:汕头市金砂东路151号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组成人员:
主持人:黄燕嘉
听证员:廖仲宇、杨建利
记录员:李云
欢迎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会,具体事宜请与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联系。
联系人:李同志 电话:0754-88563234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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