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重点领域信息 > 行政处罚信息
分享到:
汕头保税区西动投资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12月25日依法对你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因你司下落不明,《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汕市监处罚〔2023〕172号)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司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汕市监处罚〔2023〕172号)。
联系人:林同志 纪同志 联系电话:0754-83596806
联系地址:汕头综合保税区管委大楼407房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