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应节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祥和的节日氛围。我局制定了《汕头市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方案》(汕市监办字〔2019〕373号),对全市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环节生产经营的汤圆、糖果制品、酒类、火锅底料和食用油等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样检验,从2019年12月4日到2020年1月2日共完成食品抽检647批次,合格646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 99.85%(其中生产环节抽检150批次,合格149批次,合格率99.33%;流通环节抽检367批次,合格367批次,合格率100%;餐饮环节抽检130批次,合格130批,合格率100%);本次抽检不合格项目为:“糖果”微生物(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综合分析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一般是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及致病菌这几个指标,是评价食品、餐具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已被国内外广泛应用于食品、餐具卫生工作中,这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餐具卫生质量的优劣。食品、餐具微生物超标可能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餐具的卫生质量。消费者在使用受微生物污染的餐具后可能会引起呕吐、腹泻和胃肠炎等消化道疾病危害。
造成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有几点:一是生产所用的原材料或是分装的半成品储存条件不好且储存时间过长,造成原材料腐变;二是生产厂家不重视生产环境、设备及生产人员卫生等外在条件的控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了污染;三是生产厂家没有进行危害关键点的分析控制等质量活动;四是产品包装密封性能差,造成产品受到污染。
附件:
1、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一期)元旦、春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2019〕373号)
2、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一期)元旦、春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明细表(汕市监办字〔2019〕373号)
附件1 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一期)元旦、春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合格明细表.xlsx
附件2 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第一期)元旦、春节期间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