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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长平加油站有限公司销售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汽油案
  • 2018-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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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粤汕)质监罚字〔2018〕35号
    处罚名称: 汕头市长平加油站有限公司销售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汽油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汕头市长平加油站有限公司销售计量偏差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汽油
    处罚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78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长平加油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50777622380XJ
    法人代表姓名: 黄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6/4
    处罚机关: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编码: 440500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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