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重点领域信息 > 产品质量信息
分享到:
王孝溪(汕头市澄海区会友玩具厂)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及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声光玩具/公仔玩具”(No.6013)等玩具产品案
  • 2018-02-08 00: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粤汕)质监罚字〔2018〕3号
    处罚名称: 王孝溪(汕头市澄海区会友玩具厂)伪造产品产地、伪造及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声光玩具/公仔玩具”(No.6013)等玩具产品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该厂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声光玩具/公仔玩具”(No.6013)产品,伪造产地、厂名、厂址生产“超人英雄”(No.6088)产品、“熊熊乐园”(No.9552)产品、“狗狗巡逻队”(No.3581)产品、“佩奇小猪”(No.6729)产品、“熊熊乐园”(No.9558)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生产的“声光玩具/公仔玩具”(No.6013)等产品;2.处以罚款105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会友玩具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583600079544
    法人代表姓名: 王孝溪
    处罚决定日期: 2018/2/8
    处罚机关: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编码: 440500118099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