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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郭氏旭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女士家居服产品案
  • 2018-0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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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粤汕)质监罚字〔2018〕2号
    处罚名称: 汕头市郭氏旭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女士家居服产品案
    处罚类别1: 没收物品
    处罚类别2: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汕头市郭氏旭光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女士家居服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18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20元;3、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没款合计:1922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郭氏旭光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514722459673N
    法人代表姓名: 郭腾芳
    处罚决定日期: 2018/2/7
    处罚机关: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编码: 440500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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