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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以及省市有关节前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属地监管责任,9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毛文中带队对龙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节前安全防范工作督查。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龙湖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参加督查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电动车销售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电动自行车所用电池和充电器的信息是否与3C备案参数一致、是否存在改装和更换原装充电器等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强制性认证产品等行为。同时,积极向销售单位宣传严禁销售超标、改装、拼装电动车自行车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商户质量安全意识,要求经营者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此次督查中共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一起,已现场移交辖区市场监管所调查处理。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以质量提升贴近民生保障为中心,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检查频次,着力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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