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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多拉美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识不合格的家居服(女装针织桃领套头短袖套)产品案
  • 2018-04-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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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粤汕)质监罚字〔2018〕10号
    处罚名称: 汕头市多拉美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识不合格的家居服(女装针织桃领套头短袖套)产品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事由: 汕头市多拉美制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标识不合格的家居服(女装针织桃领套头短袖套)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2、处以罚款186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4、没收不合格的家居服产品3套(备样品);罚没款合计:19788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多拉美制衣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514767342102A
    法人代表姓名: 黄妙璇
    处罚决定日期: 2018/4/28
    处罚机关: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方编码: 440500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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