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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有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阵以待,早谋划早部署,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多措并举守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迅速部署,压实监管责任
9月22日,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后,市市场监管局迅速部署,发出《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桦加沙”台风期间价格监管的工作提示》。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台风期间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密切关注蔬菜、猪肉、粮油肉蛋奶等生活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强化价格分析预警,提高价格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强化台风期间价格执法力度,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的价格检查频次,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提醒告诫,引导价格自律
我局迅速向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发出《关于台风“桦加沙”过境期间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要求广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三、开展检查,规范价格行为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对辖区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经营者进行价格巡查检查,密切关注蔬菜、猪肉、粮油肉蛋奶等生活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强化价格分析预警,通过多种形式告诫各有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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