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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督促服务我市企业落实年报公示主体责任
  • 2023-02-24 09:3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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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及时依法年报是企业的主体责任,也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针对往年我市企业年报“前冷后热”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督促和服务。

      一是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元旦刚过,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印发《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2月7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推进企业年报工作视频会议,明确要求各区县企业年报率3月底要达到45%,4月底达到65%、5月底达到85%,全力避免“前冷后热”的被动局面。

      三是牵头推进“多报合一”。函商市商务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统计局、市政数局、汕头海关、市外汇局等涉及企业年报工作相关单位,公开本单位企业年报统一服务电话,方便有需要的企业在填写公示年报过程中咨询求助。

      四是开展公益普法宣传。从1月1日至6月30日,每天在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汕头新闻”前后黄金时段,以生动活泼的动画形式,对全市市场主体开展为期半年的公益普法宣传,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诚信年报”,逾期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五是精准督促指导企业。2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尚未年报、能取得手机信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络员发送手机短信息48373条,督促指导他们可以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粤商通APP、粤省事小程序等多个渠道填报公示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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