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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
  • 2023-01-28 17:2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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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春泽庄振海大楼;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1358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及时地将信息向社会公开;2022年,印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压实各部门职责,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汕头市政府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发布政府信息315条,工作动态99条,通知公告114条,政策和解读15条,重点领域62条,财务信息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22年度,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按时办结数4件,办结率100%;无收取申请人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批复时效性不够强。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增强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创新性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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