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组织我市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招聘人数1名,用人单位为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是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原农业局)属下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负责我市初级农产品(除水产品外)和生产条件(环境)的监督及质量安全的日常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市级以上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检测任务以及受农业农村部门的委托,指导市辖区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检测技术培训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 历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3.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9:00-17:00,汕头市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由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注意事项:
1. 招聘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市农业农村局需征询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答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六、招聘
采取现场直接面试方式。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适应岗位专业技术要求的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汕头市林百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直接面试工作由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2019年9月18日前,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由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体检人选及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由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对象在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张板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各环节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是否合格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实施监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88135823)
监督部门:汕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8813582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十五、有关网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http://www.shantou.gov.cn/nyj/)
附件:1.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汕头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