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和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粤农〔2016〕84号)精神,现将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上半年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同责,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督导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对《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意见的通知》(粤海渔函〔2018〕30号)和全省“双安双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针对《关于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中涉及水产品监管的内容,要求各区县局加强水产品产地管理,对照上级要求切实提高本地区的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制订《2018年汕头市水产品“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汕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地水产品药残抽检、执法检查工作,保障水产品源头安全。
今年省厅下达汕头市888批次的监控计划基础上,市局调剂资金开展市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控抽检,共落实抽检样品240批次进行孔雀石绿专项监测。我市2018年省级与市本级计划抽检任务共计1128批次。到目前为止,全市完成抽检任务243批次,产地水产品合格率100%。我市未发生因药残问题引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重点,今年重点部署开展全市水产养殖业中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的情况摸查。针对我市各地渔民普遍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药物在年度省级监控抽检中安排进行抽检品种,排查不合格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药物,确保渔民能使用到合格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上半年共摸查出14个重点投入品样品,包括常用鱼、虾、鲍配合饲料6个、富藻素等水质改良剂4个、聚维酮碘溶液等鱼药4个,并送农业部南海水产研究所水产品监测中心检测。
四、强化执法检查,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我市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渔政、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技术推广、渔业质量监督检验等部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监管和执法水平,促进水产品监管工作上新台阶。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监管和指导,落实企业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水产品养殖企业在申办《种苗生产许可证》和《养殖证》时,必须承诺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生产管理,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指导监督养殖户建立生产记录,建立生产可追溯制度。另一方面纠正养殖生产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健康养殖示范点和5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基地的执法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养殖生产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养殖池塘内部水体是否良好,生产过程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建立生产记录台帐制度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渔政部门责令改正,从源头上杜绝禁用药物和过期、伪劣饲料的使用。共组织出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人员43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87家。现场检查中未发现禁止使用的药物和不合格饲料等水产投入品;检查中发现个别记录不完整或不够规范的,由技术人员当场给予指导,渔政部门责令改正。
五、继续开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宣传活动。组织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在重点渔业乡镇、渔业村、渔港码头、重点养殖区、养殖场等,广泛开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宣传活动,在各区县开展主题为“无抗养殖,提质增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向广大渔民宣传抗生素的危害,提质增效是渔业健康可持续生产的根本保障。共组织专家下乡开展技术和政策宣讲会三场次,发放挂图200副,各类技术资料和小册子一批。推动《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全面实施,促进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知法敬法、知法守法,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明责知责、履职尽责,社会公众依法维权、支持监管、参与监督。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突出“三鱼两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巡查执法,开展“一月一行动”,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把从鱼塘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水产养殖用药监管,禁止违反处方药和休药期等兽药安全使用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及使用假劣兽药、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行为。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向广大渔民宣传滥用抗生素的危害,提质增效是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六、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上半年召开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会商会2次,全面分析去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员总结交流去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针对诺如病毒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努力搭建科技资源交流共享的平台,要求专家组成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向广大的渔民群众宣传科学健康的养殖理念。
七、积极培育渔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市级渔业龙头企业的监测,共监测9家,积极协助市级渔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渔业龙头企业,今年共申报省级渔业龙头企业3家。全市现有省级渔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渔业龙头企业9家。引导涉渔渔业龙头企业在生产优质水产品中起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保障市场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
八、推行水产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的通知精神,以及汕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通过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沟通联系,结合海洋与渔业行业实际,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制定了《平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并联合印发给各区县,要求根据“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先行先试、分步推广”的原则,向渔民广泛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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