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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的通知
  • 2018-02-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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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农函〔2018〕54号


各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局、金平、濠江区农林水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区县在完成全国畜牧业统计监测系统填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2017年度规模化养殖场基础信息及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情况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畜禽种类范围:1生猪、2奶牛、3肉牛、4羊、5蛋鸡、6肉鸡、7鸭、8鹅、9鸽、10兔、11蜜蜂。

2、规模化养殖场规模标准: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50头(出栏)、羊≥100头(出栏)、蛋鸡≥2000只(存栏)、肉鸡≥10000只(出栏)、鸭≥10000只(出栏)、鹅≥5000只(出栏)、鸽≥30000只(出栏)、兔≥2000只(出栏)、蜜蜂≥100箱。

3、污染治理设施配套情况:规模场配套建设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沼气工程、粪便和污水储存场所等污染治理设施。

请各区县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填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并且应与上报全国畜牧业监测系统数据保持一致。请按要求认真完成附件,务必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上报市农业局(畜牧科)。

附件:汕头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2017年度)



 汕头市农业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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